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对于开展第叁批和第四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6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第叁批参评专业的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机械工程、财务管理、产物设计等11个专业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4月4日至4月6日)。
如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7日前采用书面形式,写清异议的内容,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人电话,向我校教务部提出。联系人:莫丹萍,联系电话:0772-3517060,电子邮箱:644786057蔼辩辩.肠辞尘。
附件:1.91短视频污机械工程专业公示材料
2.91短视频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公示材料
3.91短视频污车辆工程专业公示材料
4.91短视频污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公示材料
5.91短视频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公示材料
6.91短视频污财务管理专业公示材料
7.91短视频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公示材料
8.91短视频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公示材料
9.91短视频污工业设计专业公示材料
10.91短视频污环境设计专业公示材料
11.91短视频污产物设计专业公示材料
91短视频污教务部
2023年4月4日